血液透析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国家政策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15年08月26日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更多...]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政函〔2010...2015年06月20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政函〔2010〕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血液净化技术的临床应用,加强血液净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我部决定在全国开展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的医疗机构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我部有关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准予设置开... [更多...]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2015年06月19日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2010-03-24 广东省卫生厅 卫医政发〔201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 [更多...]
卫生部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32号】2015年06月17日
卫生部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决定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开展血液透析诊疗活动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执业登记。 二、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