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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医改| 关于有效促进医养融合的建议

来源:希波克拉底医疗圈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25    点击数:2303次

      我国医疗和养老体系长期割裂,卫生系统管医疗,民政系统管养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功能单一化,养老机构“养老不医护”,而医疗机构则是“治病不养老”,二者并不兼容与对接。“医养融合”型的养老护理模式也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卢长林 梁金凤 封国生


      来自希波克拉底医学论坛的数据显示,2015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21亿,占人口的比重是16.3%;2020年将达到2.5亿,占比17.2%;2025年将突破3亿。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包括失能化、高龄化、空巢化和慢病化,而这些也是整个社会将要付出的巨大的社会成本。


      然而,我国医疗和养老体系长期割裂,卫生系统管医疗,民政系统管养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功能单一化,养老机构“养老不医护”,而医疗机构则是“治病不养老”,二者并不兼容与对接,给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带来不便。医养分离的模式还将带来无法形成健全养老体系的难题,养老游离在专业的医疗照护体系之外,医养之间无法互相促进增长,导致“养老”长期不合理挤占医疗资源。医养分离的模式更无法进阶构建养老全方位产业链,也难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市场供给。探索建立我国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衔接机制,实现养老与医疗资源有机融合,成为缓解当前养老供给失衡问题的有效途径。“医养融合”型的养老护理模式也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


      为此, 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建议一: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


      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责任。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升级,对于具备条件的基层卫生单位设置老年护理床位。养老机构内设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平台。鼓励上级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最终为区域内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全方位立体养老服务。地方行政区域在部署卫生资源之时,应考虑上级卫生机构对区域内养老机构的辐射,形成有序、高效、协同的区域“医疗与养老”共同体,自上而下构建医养融合服务的基础规划体系。


      建议二:建设与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


      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及医疗能力,依法申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卫生行政部门加大政策规划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合理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建议三: 延伸医疗卫生服务进入基层


      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建议四: 扩大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医养融合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要给社会力量兴办医养融合机构留出空间,从土地、税收、水电等经济杠杆给予特殊政策扶持,政府不仅不从此产业中分利,还应适当以各类形式补助,积极让利于有志于此的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落实医保政策,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护理院、康复医院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准入条件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应当建立和完善医养市场公平竞争机制,保障民营医养机构与公立医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为民营医养机构提供同等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让民营医养机构更多地涉足医疗、养老和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对民营医养机构科研、课题申报、立项、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建议五:完善和落实医养融合模式的保障措施


     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医养融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融合领域的支持力度。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融合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同时,进一步开发包括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建议六:加大老年医学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将我国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融合机构合理执业。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融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