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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计委《关于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卫〔2015〕82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02    点击数:2647次

 

关于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粤卫〔2015〕8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各有关医药院校,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培训质量和实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4〕49号)等精神,现就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立足省情,遵循师资队伍建设和成长规律,以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为目的,以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求为导向,通过临床带教师资课程的系统培训,丰富带教师资的临床教学方法,提高带教师资的临床教学技能,构建一支规范化的高素质住院医师带教师资队伍,以带教师资同质化推动培训工作同质化。

   二、目标和原则

   (一)建立适合我省实际需求的住院医师带教师资队伍建设体制和长效培训机制,打造一批既能开展理论讲授、又具备临床技能传授的优秀带教师资队伍,逐步实现带教师资统一培训、持证上岗。

   (二)带教师资建设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层分片”的原则开展。“统一标准”即由省统一的带教师资准入标准以及师资培训内容、方式、方法、考核、发证等;“分层”即省负责骨干师资培训,“分片”即按照“医教协同”原则,根据各基地医院的地区分布及其与医药院校附属关系,由相应医药院校分片培训师资。

   三、师资要求

   带教师资应具备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规定的各专业带教师资条件,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师资培训

   (一)培训方式:带教师资培训采取脱产与自学相结合、集中教学与远程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总时间为30天,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注重临床教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

   (二)培训内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临床医学教学理论与教学技能、指导带教方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人际沟通能力、职业精神等。具体培训内容和要求见附件1。

   (三)培训实施: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委托有关医药院校(单位)“分层分片”培训带教师资。

   1.中山大学负责培训全省骨干师资及其附属的培训基地医院及协同医院的带教师资。

   2.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医学院、广州医科大学、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分别负责培训粤东(汕头、揭阳、潮州)、粤西(湛江、茂名、阳江)、广州、深圳片区培训基地及协同医院的带教师资。

   3.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药学院分别负责培训本院校附属培训基地医院及协同医院的带教师资。

   (四)培训管理:各培训单位负责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的管理工作,在举办师资培训班时,要及时向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填报“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结业证书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kjc603@163.com),并申领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的培训结业证书。

   (五)培训发证:各培训单位对完成培训内容并考核合格的,发给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的《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结业证书》(见附件3)。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住院医师带教师资培训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师资培训工作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培训单位要加强领导,按照国家和省的师资培训方式、内容等要求,提供最好的培训师资和条件,严格培训,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同时培训基地也可根据实际,与其他非分片培训院校建立培训关系,不断提升培训效率和培训质量。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培训基地要建立健全带教师资粼选、培训、激励机制,在政府下拨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中安排并配套足额经费用于带教师资培训,同时确保带教师资参训时间,实现带教师资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三)落实主体责任:师资同质化是培训同质化的关键。各培训基地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本基地的带教师资遴选好、培训好、管理好。省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国家下达的培训项目任务,按照“分层分片”原则委托有关院校(单位)培训相应的骨干师资;各培训基地应认真组织本基地需要培训的带教师资,委托上述有关培训院校(单位)培训,确保带教师资持证上岗。

   (四)加强监督检查:省将建立带教师资培训定期通报、督查制度。各培训基地应每年将带教师资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及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将不定期对各培训基地的师资培训过程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督导。

   附件: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内容与要求(参考)

         2.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结业证书申报表

         3.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结业证书(式样)

省卫生计生委        

省 教 育 厅        

2015年9月30日


 

来源:  http://www.gdwst.gov.cn/a/zcwj/20151014143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