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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健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24 点击数:2339次
国家卫生计生委5月10日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已有27个省(区、市)印发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或实施方案,形成了5种经验和模式,今年要在全国85%以上的地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力争实现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
27个省区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16年5月,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正式全面启动。目前,全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已有27个省(区、市)印发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或实施方案,整体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体系初步建立。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了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体系。
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已基本实现村村有卫生室、乡乡有卫生院、每个街道都有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群众可就近获得医疗卫生服务。
三是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得到加强。大力加强“5+3”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实施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项目,开展全科医师特岗计划试点,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推行医师多点执业,有效充实了家庭医生队伍。
四是群众获得感得到提升。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地区,城乡居民就诊下沉效果逐步显现,健康管理效益逐步提升,“家庭医生朋友”的概念和“贴心人”服务模式深入人心。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成5种经验和模式
2011年至今,根据中央确定的方向和原则,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了大量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概括起来,主要形成了以下5种经验和模式。
一是上海市“1+1+1”签约服务模式。即居民在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的基础上,再选择一家区级医疗机构、一家市级医疗机构进行签约,形成“1+1+1”的签约组合。
二是江苏盐城大丰区“基础包+个性包”签约服务模式。为签约居民提供包括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在内的免费基础性服务,针对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个性化服务,形成“梯度结构、种类合理、特色明显、内容丰富”的服务包。
三是浙江省杭州市“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模式。卫生与财政、医保、价格、人事薪酬等政策联动,出台系列激励机制,保障家庭医生向签约居民提供“医养护一体化”服务。
四是福建省厦门市“三师共管”签约服务模式。以慢病为突破口,以老年人为重点,由基层家庭医师、健康管理师和大医院专科医师共同组成“三师共管”团队,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
五是安徽省定远等县“按人头总额预付”签约服务模式。组建县乡村三级医疗共同体,通过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按人头总额预付,建立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激励机制,实现患者下沉基层,乡村医生收入与签约数量、质量和效果挂钩。
今年全国85%以上地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务院医改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实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对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10个方面工作要求。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目标是:在全国85%以上的地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力争实现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重点要解决好“两个积极性”问题。一是要调动群众参与签约服务的积极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为签约居民提供预约门诊、优先转诊、慢病长处方、家庭护理、健康管理等差异化服务措施。在医保方面,通过提高报销比例、连续计算起付线等医保优惠措施,引导居民主动签约。同时,要不断改善基层服务条件,加强基层与医院的上下联动,让签约居民就近享有优质医疗服务。
二是要调动医务人员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充分发挥绩效分配制度的正向引导作用。在编制、人员聘用、在岗培训、评奖推优、职称晋升等方面重点向承担签约服务工作的人员倾斜,为家庭医生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